據悉,近期,銀監會就《關于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金融債權債務處置的若干意見》向各銀監局、各政策性銀行、大型銀行及股份制銀行,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征求意見。
去產能、調結構,需與穩定經濟預期相掛鉤。銀監會進一步細化對重點行業有保有壓的政策,探索在去產能過程中,平穩有序處置金融債權債務關系。
記者從多位銀行人士處獲悉,近期,銀監會就《關于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金融債權債務處置的若干意見》(下稱《意見》)向各銀監局、各政策性銀行、大型銀行及股份制銀行,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征求意見。
《意見》中最為市場關注的一點,在于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(AMC)、地方AMC,對鋼鐵煤炭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。(參見報道市場化債轉股將從煤炭鋼鐵始)據記者了解,《意見》還提到,可以對去產能的鋼鐵煤炭企業實施續貸支持。對響應國家號召,主動去產能、流動資金有困難的鋼鐵煤炭企業,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參照《中國銀監會關于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》(《通知》),給予續貸政策支持。
這并不意味著任何企業都會得到續貸支持。據記者查閱《通知》,經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核合格后可以辦理續貸的小微企業,需要符合這些條件:一是依法合規經營,二是生產經營正常,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良好的財務狀況,三是信用狀況良好,還款能力與還款意愿強,沒有挪用貸款資金、欠貸欠息等不良行為,四是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為正常類,且符合新發放流動資金周轉貸款條件和標準。
這一文件的主要宗旨,在于探索在去產能過程中,平穩有序處置金融債權債務關系。此前有銀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,今年銀行最大的資產質量風險,在于退出落后產能、退出僵尸企業過程中的不確定性。
在這方面,《意見》表示,支持銀行業對鋼鐵煤炭企業自主減免貸款利息,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鋼鐵煤炭企業減免貸款本金。
具體而言,對主動去產能、財務有一定困難的鋼鐵煤炭企業,其銀行信用評級在BBB級(含)一下的,可以與銀行協商,由銀行自主決定減免表內外利息,并向銀監會報告。對主動去產能、財務有困難的鋼鐵煤炭企業、確需減免貸款本金的,銀行可以按照《金融企業貸款減免監管辦法》的規定,減免貸款本金,并向銀監會報告。
但“財務有一定困難”這一表述,并沒有量化標準。“流動性緊張,但不抽貸還能活的企業,就是財務有一定困難的企業。”一位股份制銀行公司部人士說。
如果沒有定量的標準,這些政策幾乎不能落地。”另一位股份制銀行風險部人士對記者表示,如果事前發改委、工信部、財政部和銀監會等各部委不統一信息安排的話,這些支持政策實際太難操作。
同時,《意見》指出,支持鋼鐵煤炭企業合理資金需求。比如對技術設備先進、產品有競爭力、有市場的鋼鐵煤炭企業,銀行應該按照風險可控、商業可持續原則,給予信貸支持,不得隨意抽貸、壓貸、斷貸。對抽貸、壓貸、斷貸,造成不良影響的,要依法追究相關銀行業負責人和直接負責人的相關責任。“實際上,對好企業銀行根本不會抽貸,只有對僵尸企業銀行才會到期不續貸。”前述股份制銀行人士說。
這是銀監會一直以來“有保有壓”的信貸指導政策的延續。《意見》還指出,嚴控違規新增鋼鐵煤炭產能的信貸投放。對于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新增產能,一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;對于違規新增產能的企業,停止貸款;對于長期虧損、失去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“僵尸企業”,或者環保、質量、安全生產、技術等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,堅決壓縮、退出相關貸款。